成员 天同律师事务所

 澳门永利平台     |      2019-06-17 02:46
天同是一个合作、进取,追求卓越,专注法律服务品质和细节的团队。天同的多名合伙人和律师熟悉诉讼环境,实践经验丰富,对案件诉讼方向的把握及诉讼前景的研判具有突出的能力。天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曾长期供职于最高人民法院,拥有二十年以上的法律从业经验,专注于重大、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并致力于将天同打造成中国最值得信赖、最受人尊重的律师事务所。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日本九州大学法学硕士。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一庭审判长。 辛正郁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和综合调研指导工作(逾20年):共审结近千件各类民商事案件;执笔或者负责起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权法等4部司法解释及多件司法政策性文件;参与民法总则、物权法、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参加合同、物权、侵权、诉讼程序等方面近20部司法解释的论证研究工作。 辛正郁律师在核心期刊及其他各类学术书刊中发表文章、撰稿百余篇次;为国家法官学院、法学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及地方法院授课、讲座数十次;主笔/主持天同诉讼圈“民商辛说”专栏,定期发表专业文章,搭建民商法理论实务完美衔接平台。 社会职务: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及中方联席主席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曾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官,拥有十五年以上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经验。 王真律师在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曾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挂职交流,并参与起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王真律师非常熟悉法院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思路及监督检察的审查思路,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超过300件,指导案件超过1000件,她办理的提请抗诉案件100%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支持,是北京市抗诉案件改判率最高的检察官之一,也曾缔造“首届全国十佳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例。作为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前检察官,王真律师主笔/主持了天同诉讼圈“抗诉真言”专栏,详解抗诉程序、分析抗诉案例,同时借此搭建了检察官、法官与外界的交流平台,广受业内赞誉。 律师执业以来,代理大量金融、房地产及并购、资产转让纠纷案,累计为客户挽回损失3亿余元。她代理的案件多数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客户重大利益,在她丰富的案件承办经验和专注极致的精神下,完全实现了客户的诉讼目标。 所获奖项: “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冠军,并获得“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专门型人才库 入选首届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 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一次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拥有十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 李皓律师在加入天同前,曾长期供职于北京某法院商事审判庭,审理了各类商事案件千余件,深谙商事诉讼流程及审判思路,在公司诉讼、商事合同、金融纠纷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务经验。 李皓律师入职天同后在各省高院、最高法院及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参与多起民商事案件的代理工作,均取得良好效果。 李皓律师曾作为外聘讲师在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讲授公司法、担保法等理论及实务课程;并作为法院讲师团成员为某省法院系统进行审判业务培训。 李皓律师曾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等十余家特大型央企、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培训服务,并广受好评。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同码”项目负责人。 陈枝辉律师执业十余载,在民商事诉讼方面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并在长期办案之余,总结实践经验,从事了大量的案例整理与研究工作。2008年以来,在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了《民商诉讼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依据》等十余部、共计2000余万字的专业著作。 陈枝辉律师负责“天同码”项目的设计和研发工作,是目前国内“类案参考制度”下最权威、全面的工具用书。“天同码”通过大量的前期工作,地毯式搜集、整理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级地方法院的权威、典型案例,进行精心梳理并提炼重要的裁判规则,在快速查询、了解中国法院,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处理各类案件的司法裁判案例及规则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学士)、美国杜克大学(法学硕士)和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法学硕士和法律博士),持有中国和美国纽约州律师执照。顾律师的职业专长是国际商事仲裁和涉外、跨境争议解决,曾代表中国大型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参与境内外仲裁程序,包括按照国际商会仲裁院、伦敦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仲裁院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案件。 顾嘉律师代理的国际仲裁案件类型,涉及国际贸易纠纷、技术许可协议或保密协议纠纷、中外合资、股权转让和公司并购纠纷、大型基础设施和建筑项目纠纷以及创新性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涉案总金额高达数亿美元。顾律师具有用英文进行国际仲裁庭审和交叉盘问并获得胜诉的经验。 顾嘉律师还与外国律师一道,代理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并曾向国内外企业就反商业贿赂法出具意见和协助调查。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 20 余年法律执业经验,一直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主要业务范围为金融、股权、证券、保险、执行、破产等。 曾浩波律师曾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及破产审判庭担任法官职务十余年,于 2005 年转入律师职业领域。在 20 余年执业生涯中,一直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心无旁骛,先后承办了近千宗民商事诉讼执行及破产案件,较为典型的有广东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案、山西联盛集团及 32 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中国民生银行与山西普大煤业集团债务重组案、中国平安银行与金山煤业集团等借款纠纷案等等 ;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曾浩波律师在金融、公司股权等传统商事诉讼、不良债权清收、破产等专业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非常优质的服务。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曾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二十年,历任南山区法院法官、商事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晓对民商事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有非常深入且独到的理解,对制定重大疑难商事诉讼案件的全面解决方案拥有广泛而丰富的实践经验,拥有超强的司法实践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何晓在执行工作中特别重视金融案件的处理,多次组织召开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座谈会,创设金融执行案件独特的执行流程管理制度和执行案件结案流程管理制度,为深圳中院执行查控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在负责商事审判庭、执行局期间,所在庭、局连续八年绩效考核名列前茅,连年分别获得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何晓律师个人亦在此期间获得广东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曾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重整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组成员,拥有二十年以上的法律从业经验。 池伟宏律师具有丰富的破产审判经验, 任职法官期间, 审理了深圳中院第一宗上市公司—— 深信泰丰(000034)重整案、多起老三板公司(深金田、深中浩、深中侨、华圣股份)重整案、深圳水指实业及国基房地产公司重整案等重大复杂破产案件,其中深中浩重整案、水指实业重整案被广东省高院评为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推进供给侧改革十大典型案例;创建了深圳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和管理人援助制度等多项破产法律制度。 加入天同前,池伟宏律师领衔的破产重组团队担任多起老三板公司重整案管理人或法律顾问, 担任东北特钢重整案金融机构债委会主席法律顾问和上市公司泸天化(000912)重整案法律顾问。 池伟宏律师多次参与破产法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制定工作,参与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破产重整信息平台建设制度以及执行转破产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工作。在破产法理论方面,池伟宏律师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和深圳中院主持的多部破产法专著的撰写,并在《法律适用》《商事审判指导》《交大法学》等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 社会职务: 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研究员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注于破产重组领域,为多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并在大型房地产企业债务重组、兼并收购业务领域业绩卓著。 任意律师在加入天同前,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部副主任,在新都酒店(000033)、新亿股份(600145)等多起上市公司重整案中担任管理人或债权人、投资人法律顾问,曾承办大型房地产企业(富豪花园)重整案及大型公司破产并购案件。同时,在大连北科(400030)、龙涤股份(400050)等老三板公司重整案中担任法律顾问。 任意律师曾先后担任东北特钢重整案金融机构债委会主席法律顾问、泸天化(000912)重整案法律顾问、泸天化(集团)重整案法律顾问、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惠州市创成发展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重整案主要债权人法律顾问、东莞金达地产公司重整案管理人法律顾问等,提供破产重整专项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社会职务: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000068)独立董事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具有十余年法院系统工作经验,深谙审判规则。 邓青律师曾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长期从事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办理数千件各类民商事、执行及执行异议审查案件,连续多年获南山区法院“办案能手”荣誉,具有丰富的司法审判和执行经验。 邓青律师在执行局任职期间,担任金融不良资产类执行积案清理专项小组副组长,成功处理和执行数百件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执行案件。组织并参与南山区法院多项执行课题调研,并在深圳大学法学院等地开展讲座,撰写的文章曾获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学术论文优秀奖。 邓青律师带领执行团队,参与、代理了多起在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及深圳国际仲裁院的案件,特别擅长金融领域内的诉讼与执行,为包括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国银租赁、平安信托、国信证券等客户在内的诸多大型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就职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法院工作十年有余,先后任执行二庭副庭长、民二庭副庭长,具有丰富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实践经验。 汤竟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办理执行案件、民商事案件上千宗,法律执业经验丰富,熟知执行、民商事诉讼办案流程,多次参与制订法院相关办案规范性文件,屡获嘉奖。 作为律师执业以来,汤竟律师代理上市公司、房地产企业参与多起商事纠纷案件的诉讼与仲裁,并曾为诸多房地产企业、香港公司提供多次专项法律服务,深得客户信赖和好评。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大学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合同法、商事仲裁法等。拥有多年商事诉讼、仲裁和强制执行的办案经验,曾为多家金融机构、大型国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杨骏啸律师在商事合同纠纷、公司诉讼、海事海商纠纷、商事仲裁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曾为江苏银行、江苏苏美达集团等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诉讼法律服务。 杨骏啸律师具有丰富的在各级地方法院、海事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机构代表当事人出庭经验,熟悉一二审程序、再审程序、强制执行及仲裁程序。 杨骏啸律师拥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和董事会秘书资格,拥有公司治理、并购、破产清算等业务的丰富经验,曾为多家公司的投融资、兼并与收购提供法律服务。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土木工程高级工程师,获同济大学结构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后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 曹文衔律师具有十多年结构工程设计、大型工程施工管理和房地产开发技术工作经历,在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7年,长期担任高级合伙人、业务总监。擅长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复杂疑难法律问题,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知识产权、投融资、工程保险等交叉疑难问题,精于工程索赔与反索赔、不动产项目投融资纠纷案件代理。 曹文衔律师曾任上海市律协房地产业务研究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上海市人大及市政府特约法律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起草组特邀专家。 所获奖项: 2016-2018年度,连续获得LEGALBAND“中国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领域顶级律师”称号 2008年,入选《建筑时报》“改革开放30年建设工程领域法制先锋人物” 社会职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武汉仲裁委首席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建设工程纠纷评审员 全国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吉林大学,拥有十年以上的法律从业经验。 王晓雨律师是天同争议解决团队核心成员之一,曾任世界500强、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处理众多复杂法律事务,同时有十余年的出庭经历,办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百余起,在商事合同、贸易、房地产建工等领域经验丰富。 加入天同后,王晓雨律师代理了多起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擅长处理民刑交叉、疑难、复杂案件,为客户提供全面争议解决方案。曾参与代理“汤某股权转让纠纷案”,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定为第67号指导案例。 王晓雨律师调任重庆分所(西南总部)以来,带领团队对西南地区主要争议领域进行了调研及研究,掌握了宝贵的案例和数据资源,并基于此为西南地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王晓雨律师同时受聘担任无讼学院讲师,每年为近千名律师、法务讲授证据课、出庭课等律师实务课程,并受邀为农业银行等多家企业进行全国法务系统培训,所授课程获一致好评。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1999年入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06年任审判长,2009年任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2013年起先后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审管办主任。 夏伟律师在法院系统工作近19年,历经三级法院,对诉讼流程、特点有全面而深刻的理解,从事和分管的工作先后涵盖刑事、民事和商事等各类审判。在分管和亲自从事民商事审判期间,研究处理了数百起案件,对民事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均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尤其对虚假诉讼、刑民交叉问题有深入研究,处理了重庆法院第一起仅通过分析间接证据定案的重大虚假诉讼再审案件。 夏伟律师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报刊书籍上发表了近二十篇调研文章,撰写的文章曾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优秀奖,主持的调研课题曾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调研课题一等奖。 2014年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重庆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被西南政法大学聘为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2017年被列为重庆法院系统录入重庆市专家人才库推荐人选。 社会职务: 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十余年律师实务经验。执业以来,持续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领域,在最高法院代理的十余起案件中,大部分均能实现当事人的委托目标。 张小健律师自2015年加入天同以来,历获年度最佳诉讼律师、年度最佳案例荣誉。经过多年历练和琢磨,张小健律师在重大疑难案件的纠纷本质识别、争议焦点归纳、案件走势评估、庭审沟通技巧、诉讼文书写作等方面,具有一定心得,掌握较为有效的方法,具备较为突出的解决问题能力。张小健律师团队近年处理的诸起案件,均能获得客户的深度信赖和好评。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吉林大学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李壮律师长期供职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其在辽宁高院任职期间,审理了涉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本钢集团、大连商业集团、抚顺热电厂、浑南大市场等大量的涉及金融借款、担保、保险、期货、证券、买卖、融资租赁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审判经验。 李壮律师担任律师以来,长期为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华晨集团等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参与了诸多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方案制定、商业案件谈判、诉讼案件研讨,广受客户好评。 社会职务: 辽宁省国资委专家库成员 辽宁省股权交易中心专家成员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硕士,20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专注民商事诉讼15年。 曾任大学讲师,主讲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课程,兼任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客座教授,理论功底深厚,关注前沿法学学术和司法实践。曾任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主管全省农信系统法律事务,熟悉金融系统业务流程。 律师执业期间,具有参与大型企业、大型项目民商事纠纷仲裁和诉讼的成功经验。先后为IBM、辽宁机场集团、南航集团、润德集团、鞍钢集团、中南出版集团、中外运、家乐福、中光电子、三菱发动机、华晨汽车、平安银行、建设银行、盛京银行、不老林、飞跃教育集团等大型外企、国企、私企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曾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拥有逾二十年法学教学科研与审判工作经验。 加入天同前,刘生亮在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和综合调研工作,2016年被评为黑龙江省审判业务专家,入选第三批双千计划。曾参与多项省部级法学课题研究工作,并在《法学家》《法律适用》《判解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民间借贷案件审判参考》等法学著作。 社会职务: 黑龙江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黑龙江省法学会民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黑龙江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客座教授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客座教授 黑龙江省国际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家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商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拥有近十年法律工作经验。杜晓成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逾百起,具有丰富的诉讼案件代理经验,熟悉民商事诉讼、仲裁流程及裁判思路,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富有建设性的争议解决方案。 杜晓成律师作为天同西安分所负责人,全面负责调配团队资源及案件重要节点把控,确保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杜晓成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重大、疑难民商事诉讼及仲裁,涉及建设工程房地产、银行金融、公司股权、物权及各类合同纠纷。其服务的客户包括各主要央企、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具有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及纠纷解决技巧,熟悉商事审判思路和诉讼流程,对诉讼案件的处理有着独到而敏锐的见解。 史琦律师曾长期供职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金融等商事案件及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并荣立三等功一次。 史琦律师具有金融行业从业经验,熟悉银行、信托等金融合规法律事务。 史琦律师曾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权威媒体上发表多篇实务案例成果,撰写的调研文章曾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三等奖。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民商法硕士。 赵剑英律师的主要业务方向为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公司诉讼等,作为代理律师,成功办理了河南阳光美基置业有限公司与世界客属总商会、郑州客属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郑州商品交易所与深圳科源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东方鼎盛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河南平安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等。 赵剑英律师作为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功审理了河南耀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安阳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北京城建有限公司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河南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郑州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等。 社会职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河南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主任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曹鹏飞律师具有丰富的处理各类民商诉讼案件经验,曾先后担任郑州铁路局郑州电务段、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储气库、中国通号(郑州)电气化局、河南信合集团等多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帮助金融机构及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了大量不良债务,协助多家大型企业搭建和完善了风险防控体系。 曹鹏飞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研究功底,曾参与汇编《河南省金融担保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案例大全》、《律师办理刑事辩护实务工作指引》等系列丛书,所代理案件入选法律出版社《案例.策略.智慧》。